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
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电大工作站、教学班:
根据省电大“关于开展2016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开放教育(含教育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各专业在籍学生(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修满本专业毕业最低学分,进入毕业审核阶段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之内)中开展2016年度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省校文件转发给各工作站、教学班,各工作站、教学班要积极在学生中宣传,认真开展此项工作,严格按照《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进行推荐。所有申报材料按要求于2017年3月31日前上报分校(资料上报给付保兵老师),过期未报者视为放弃申报。
附省校通知
陕电大分部[2017]号(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开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电大分部[2017]号(附件 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开奖学金评审用表)
安康电大分校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