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来源:安康广播电视大学 作者:安康站点管理员 发表时间:2015-12-05 14:30:07  字号:


安市电发(2015)号

 

关于2015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电大工作站、各电大教学班:

根据中省电大考试通知,2015—2016学年度第学期开放教育(本科、专科、“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期末考试定于2016年元月8日至元月10日进行。现将本次考试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具体安排

本学期开放教育考试周期为3天,每天安排4个单元的考试。具体考试科目安排见教务管理系统下发数据。

二、考务工作安排

各县考点于2016年元月5日—6日,派至少两人持单位介绍信到分校领取试卷。各考点收到试卷后,务必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及时将试卷存入保密室,做到双人双锁、专人值班、妥善保管,绝对保证安全无误。对试卷泄密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考试结束后次日,各考点将试卷连同考试总结、试卷返还清单、考生签到表、违纪考生汇总表、缺考考生汇总表等材料一并报送分校教务处。

各考点应在2015年12月28日前将学员考试通知单发给考生。

三、切实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1、分校成立“2015—2016学年度第学期期末考试领导小组”,组长赵德安,副组长汪勇、李鑫。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汪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申建军、李云霞,成员:左明春、杨峥、蔡霖、张勇、贺中东、胡小康。

各县考点应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考试工作,务必建立相应机构,并将机构组成及本次考试的具体安排(考点负责人、联系电话和考风考纪举报电话、考场具体地址、参考的教学班、专业、人数等)于2015年12月28日前报分校教务处。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省校、分校、考点及考务人员必须签订《考试管理工作责任书》,明确职责,使考试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落到实处,确保本次考试顺利实施。

     2、各考点要认真执行《陕西广播电视大学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对考生的考前教育和监考教师的培训工作,教师必须经过培训并签订《考试管理工作责任书》后方可监考。考生必须“三证”(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齐全方可进场考试。各考点应在显著位置悬挂考场标识牌,张贴监考教师须知及考生须知。各考点应严格杜绝考生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校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务工作,各考点应将本学期考试中所有工作人员的情况登记表上报分校教务处。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舞弊事件应及时严肃处理,并如实填报考场记录单。

建立考试零报告制度,各考点必须在每天18:30—20:00通过电话:0915—3210103、0915—3212567或安康分校考试业务QQ群(21667318)向分校上报本考点当日的考试情况。

3、本次考试时间周期大幅压缩,各考点考务工作人员应认真应对,根据考试数据安排好考生“留考“,使每位考生顺利完成本次考试。

四、考点设置

依照中省电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报省电大批准,本次考试考点设置如下:

    1、开放教育(本科)设分校本部(水电三局教育培训中心水电三局局机关对面)、汉阴县工作站、白河县工作站、紫阳县工作站、平利县工作站、石泉县工作站、宁陕县工作站(临时本科)、岚皋县委党校(临时本科)考点。

2、开放教育(专科)分设以下考点:分校本部(东大街52号)、石泉县工作站、汉阴县工作站、旬阳市工作站、平利县工作站、白河县工作站、紫阳县工作站、宁陕县工作站、岚皋县委党校(临时专科)考点。

各考点负责本县(区)辖内我校本专科学员本次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五、无纸化考试及课改课程考试考务工作

由分校教务处统一安排,无纸化考试课程安排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课改课程考试安排在2016年元月12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六、关于“半开卷”课程考试

中省电大从2007年1月开展“半开卷”考试改革试点。本学期继续实施。具体实施请按照《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半开卷考试的实施意见(试行)》(电校[2007] 9号)及省校教务处相关文件执行。各考点及教学班接文件后应仔细统计所属考生参加半开卷考试科目人数,在分校教务处领取半开卷专用纸,于考前二周发给考生。

 

 

 

                        2015年12月16日

 

 

主题词:期末  考试   安排   通知                   

 抄报:省电大、市教育局                        档(二)

 安康电大分校教务处              2015年12月16日印发

                                           共印45份

相关新闻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